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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适应症 药物分类
榄香烯口服乳
核准日期:2007年01月18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榄香烯口服乳
【英文名称】
ElemeneOralEmulsion
【汉语拼音】
LanXiangXiKouFuRu
警示语

高热患者禁用本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治疗肿瘤的药物 >> 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治疗肿瘤的药物 >> 其他抗肿瘤药

作用类别

暂无

适应症

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规格

20ml:0.2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l,每日三次。饭前空腹小口吞服,连服4-8周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可能有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偶有食欲减退、色素下降、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多为轻度,不影响治疗。

禁忌

高热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有进行性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本品。2.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象。3.高热患者禁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药物相互作用

据文献资料报道,本品与某些化疗药物如VP-16、CF、氟尿嘧啶等可能有一定的协同作用。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加强催眠药物的中枢抑制作用。

药物过量

本品的最大耐受量为5g/kg,约相当于临床每天用药量的400倍。至目前为止,尚未有发生药物过量反映的报道。

临床试验

暂无

贮藏

遮光、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防止冻结。

包装

棕色玻璃易折安瓶,20ml/支,6支/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195)-2004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338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暂无

委托方企业

暂无

生产企业
【名字】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承恩街8号
【邮编】
116100
【省份/国家】
辽宁省
【电话】
质量保证部0411-87680240
【传真】
质量保证部0411-87680240
【主页】
www.holleykingkong.com
【电子邮件】
qaylh@holleykingkong.com
【销售部】
电话:0411-87690056传真:0411-87692004邮箱:yxb@holleykingkong.com
使用介绍

暂无

包装企业

暂无

妊娠分级

暂无

哺乳期分级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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