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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适应症 药物分类
硫酸阿托品眼膏
核准日期:2007年12月11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硫酸阿托品眼膏
【英文名称】
AtropineSulfateEyeOintment
【汉语拼音】
LiuSuanATuoPinYanGao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阿托品。化学名称为:α-(羟甲基)苯乙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3-辛酯硫酸盐一水合物。化学结构式为: #1 分子式:(C17H23NO3)2·H2SO4·H2O分子量:694.84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解毒药 >> 有机磷中毒解毒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循环系统药物 >> 抗心律失常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作用于植物神经系统的药物 >> 胆碱受体阻断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消化系统药物 >> 抑制胃酸分泌药 >> M胆碱受体阻断药

适应症

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规格

1%(2g:20mg)

用法用量

—日三次,涂于眼睑内。

不良反应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视力模糊,短暂的眼部烧灼感和刺痛、畏光,并可因全身吸收出现口干,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禁忌

以下人群禁用:1.青光眼。2.前列腺肥大。3.儿童脑外伤。4.唐氏综合征。5.痉挛性瘫痪。6.对本品过敏者。

注意事项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2.出现眼睑过敏反应或接触性皮炎应该立即停药。3.角膜穿孔或者即将穿孔的角膜潰疡患者慎用。4.用药后视力模糊,特别是看近物体,此时应该避免开车、使用机器和进行其他任何有危险的活动。5.用药后瞳孔散大畏光,可在阳光和强烈灯光下戴太阳眼镜。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哺乳妇女应避免使用或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慎用,使用剂量要少。

老年用药

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三环类抗抑郁药、H1-受体阻断药、抗胆碱类的抗帕金森病药、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等均有抗胆碱作用,合用后可加重尿潴留、便秘、口干等阿托品样不良反应。

药物过量

阿托品致死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约为10mg。1支1%的硫酸阿托品眼膏(2克)含有足以毒死1~2名儿童的剂量。因此,眼膏应妥为保存。中毒的解救除洗胃等措施外,可注射新斯的明、毒扁豆碱或毛果芸香碱等。

贮藏

密闭,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装

铝制药用软膏管装,2g/支

有效期

48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1963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160

生产企业
【名字】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
【邮编】
201108
【省份/国家】
上海市
【电话】
021-64890724
【传真】
021-64894182
【主页】
www.cpshgp.com
妊娠分级

FDA妊娠分级:C

哺乳期分级

硫酸阿托品:L3,半衰期4.3h仅有少量进入乳汁,微量的吸收以及新生儿增强的敏感性可产生潜在的危险。需慎用。尽可能避免使用,但并非绝对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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