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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适应症 药物分类
布洛芬混悬液
修订日期:2021年11月29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布洛芬混悬液
【商品名称】
美林®Motrin
【英文名称】
IbuprofenSuspension
【汉语拼音】
BuLuoFenHunXuanYe
成份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速溶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柠檬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解热镇痛抗炎药 >> 有机酸类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神经系统药物 >> 抗偏头痛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药物 >> 非甾体抗炎药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规格

100毫升:2克30毫升:0.6克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1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痛、乏力、无菌性脑膜炎、贫血、骨髓毒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超敏反应、过敏、脑血管意外、精神运动过度活跃、视觉障碍、心衰、心肌梗死、心悸、出血(非消化道)、高血压、哮喘、支气管痉挛、便秘、腹泻、消化道出血、消化道炎症、消化道溃疡、消化道溃疡出血、消化道溃疡穿孔、口腔不适(局部烧灼感,刺激)、胰腺炎、肝毒性(肝功能异常、肝炎、转氨酶升高)、血管性水肿、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系统症状药疹(DRESS)、红斑、多形性红斑、瘙痒、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荨麻疹、肾炎、肾脏损害、低体温、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固定皮疹、胆管消失综合征、过敏性冠状动脉痉挛综合征。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怀孕最后3个月应避免使用布洛芬,除非有医生指导。5.心脏手术前后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因布洛芬可降低阿司匹林的保护心脏、中风和抗血小板活性的作用,正在服用阿司匹林的患者,应慎用本品。13.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所附图示。14.随着使用剂量和持续时间的增加、或伴有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饮酒、抗凝剂、血小板聚集抑制剂(如阿司匹林)、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和老年人等因素,发生胃肠道出血、严重的心血管血栓性事件、心肌梗死和脑卒中的风险可能会增加。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5.使用本品如出现过敏症状,尤其是对阿司匹林过敏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过敏症状可能包括荨麻疹、面部肿胀、哮喘(喘鸣)、休克、皮肤发红、皮疹或水疱伴有或未伴有发热或红斑,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还包括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全身系统症状的药疹(DRESS)和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1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心脏疾病、高血压、体液潴留、服用利尿剂。17.胃肠疾病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消化性溃疡病、或其他胃肠道活跃的炎症性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由于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会加剧病情。18.布洛芬治疗的发热和疼痛有时有可能是某种严重疾病的潜在征兆。如症状持续或恶化,或出现新的症状,患者应停药并咨询医生。1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前请咨询医生。20.布洛芬很少被报道会导致胆管消失综合征。如果患者出现突然腹痛或慢性腹痛,并伴有食欲丧失和/或新发瘙痒,应及时就医并咨询专业医生。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噻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100毫升:2克】口服液体药用聚丙烯瓶装,每瓶100毫升,每盒1瓶。【30毫升:0.6克】口服液体药用聚丙烯瓶装,每瓶30毫升或35毫升,每盒1瓶。

有效期

暂定36个月

执行标准

WS-341(X-311)-2001(1)-2014Z

批准文号

【100毫升:2克】国药准字H19991011【30毫升:0.6克】国药准字H20000359

使用介绍

#1

妊娠分级

FDA妊娠分级:B;D-如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用药

哺乳期分级

布洛芬:L1,半衰期1.8-2.5h理想的止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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