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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适应症 药物分类
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
核准日期:2006年08月04日 修订日期:2012年08月21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
【商品名称】
新泰林
【英文名称】
CefazolinSodiumPentahydrateforInjection
【汉语拼音】
ZhuSheYongWuShuiTouBaoZuoLinNa
成份

五水头孢唑林钠。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微生物药 >> β内酰胺类 >> 头孢菌素类

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病、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规格

1.0g(按头孢唑林计算)2.0g(按头孢唑林计算)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儿童常用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肉注射。

不良反应

1.应用头孢唑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单独以药物热为表现的过敏反应仅偶有报告。2.本品在实验动物中可产生肾小管损害。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是否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尚不能肯定。4.临床上本品无肝损害现象,但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5.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头孢唑林时可出现脑病反应。6.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禁忌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病人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病人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临床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和其他头孢菌素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当应用本品的病人尿中头孢类含量超过10mg/mL时,以磺基水杨酸进行尿蛋白测定可出现假阳性反应。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反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应用本品过程中皆可升高。如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3.病人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和病人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头孢菌素类。4.本品与庆大霉素或其他肾毒性抗生素合用有增加肾损害的危险性:对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谨慎使用;因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损害病人也应慎用。5.静脉滴注:将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当静脉滴注体积超过100mL时不要用注射用水。6.本品配制后请避光保存。室温保存不得超过48小时。7.本品按照处方或遵医嘱使用。8.本品常温不溶时,可置37℃加热使其溶解。9.如未按本品说明书【贮藏】项下的要求贮运,偶有产品会出现板结、发黄现象,如发现产品板结或发黄,请勿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头孢菌素类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无发生问题报告,但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儿童用药

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老年用药

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新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噁唑、氢茶碱、可溶性巴比妥类、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和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偶亦可能与下列药品发生配伍禁忌: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氢化可的松钠、苯妥英钠、丙氯拉嚷(prochlorperazine)、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2.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streptozocin)等抗肿瘤药以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3、棒酸等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之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药物过量

本品无物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包装

10瓶/盒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244

妊娠分级

FDA妊娠分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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