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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适应症 药物分类
甲苯咪唑片[药典]
核准日期:2007年02月16日 修订日期:2020年05月15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甲苯咪唑片[药典]
【商品名称】
安乐士®
【英文名称】
MebendazoleTablets[药典]
【汉语拼音】
JiaBenMiZuoPian
成份

活性成份:甲苯咪唑化学名称:(5-苯甲酰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化学结构式: #1 分子式:C16H13N3O3分子量:295.30辅料:微晶纤维素、胶态二氧化硅、羧甲淀粉钠、日落黄、十二烷基硫酸钠、糖精钠、桔子香精、玉米淀粉、异丙醇、滑石粉、硬脂酸镁和氢化棉籽油。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抗寄生虫病药 >> 驱肠虫药

适应症

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及混合的胃肠道感染。

规格

0.1g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用量:一蛲虫病:单剂1片。此病易再感染,最好在用药2周和4周后分别重复用药1次。一蛔虫病、鞭虫病、十二指肠钩虫病及混合感染: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成人和儿童均按上述剂量服用。一绦虫病和粪类圆线虫病:成人:每日2次,每次2片,连服3日。儿童: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一用药期间不需忌食,不用加服泻药。

不良反应

本说明书中所指的不良反应是通过对本品已有不良事件信息综合评价,认为是与本品的使用有合理相关性的不良反应。并不能通过个例来判断该不良反应是否和使用药物相关。此外,由于临床试验是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临床试验中不同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可直接比较,并可能不能直接反映出实际临床应用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临床研究数据对39个临床研究中6276名受试者使用本品治疗胃肠道单独或混合型寄生虫感染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在这些研究中,均未出现≥1%经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1%经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有:胃肠系统疾病,包括腹部不适、腹泻及胃肠气胀;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包括皮疹。上市后数据除上述临床研究中报告的不良反应,以下描述了上市后经验中报告的不良反应。其中频率分类的规则为:很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少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以下列出了按照自发报告的频率分类的不良反应: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非常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系统疾病非常罕见:超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及类速发过敏反应各类神经系统疾病非常罕见:惊厥,头晕胃肠系统疾病非常罕见:腹痛肝胆系统疾病非常罕见:肝炎和肝功能检查异常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非常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史一约综合征、出疹、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脱发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非常罕见:肾小球肾炎**在较高剂量和延长给药情况下观察到

禁忌

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一项病例对照研究结果提示,甲苯咪唑与甲硝唑合并使用与史一约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SJS/TEN)的发生有可能相关。进一步研究未发现此两种药物的相互作用。但仍应尽量避免此两种药物合并使用。2.少数病例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3.对诊断的干扰:本药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及血尿素氮增高。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除习惯性便秘者外,不需服泻药。6.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用药在对大鼠和小鼠进行的研究中,甲苯咪唑显示了胚胎毒性和致畸性。在其它试验动物种属中,未发现甲苯咪唑对生殖能力的损害。对孕妇(尤其是怀孕三个月内的孕妇)处方本品时,应权衡利弊。哺乳期用药尚无资料表明甲苯咪唑是否经母乳排出,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

不建议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1岁以上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在上市后数据中,儿童,包括1岁以下的婴幼儿服用本品后非常罕见出现惊厥。婴幼儿只有当因寄生虫感染而严重影响其营养状态和身体发育时,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药物相互作用

1.与西咪替丁合用时,可能会抑制甲苯咪唑的肝脏代谢,引起本品血浆浓度增加(尤其在疗程较长时)。2.本品不应与甲硝唑合用。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如患者过量使用药物或超过推荐疗程使用药物时,罕见以下不良反应:脱发、可逆性肝功能异常、肝炎、粒细胞缺乏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肾小球肾炎。除粒细胞缺乏症和肾小球肾炎外,其它不良反应均在正常使用本品的患者身上有报告。症状和体征:如意外服用过量,可能会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及腹泻症状。治疗:无特定解救药。如需要,可给予活性炭治疗。

贮藏

密封保存。

包装

铝塑水泡板包装;6片/板/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2952

生产企业
【名字】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万寿北路34号
【邮编】
710043
【省份/国家】
陕西省
【电话】
4008889988
【传真】
(029)82576616
【主页】
http://www.xian-janssen.com.cn
【热线】
800-840-9688
妊娠分级

FDA妊娠分级:C

哺乳期分级

甲苯咪唑: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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