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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适应症 药物分类
注射用顺铂(冻干型)[药典]
核准日期:2007年04月10日 修订日期:2010年10月01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注射用顺铂(冻干型)[药典]
【英文名称】
CisplatinforInjection[药典]
【汉语拼音】
ZhuSheYongShunBo(donggangxing)
成份

本品化学名称为:(Z)-二氨二氯铂。化学结构式: #1 分子式:Cl2H6N2Pt分子量:300.05辅料为:甘露醇、氯化钠。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治疗食道癌的药物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治疗肿瘤的药物 >> 破坏DNA化学结构的药物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治疗卵巢癌的药物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治疗甲状腺癌的药物

适应症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IV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IV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放疗,可提高疗效及改善生存期。

规格

10mg,20mg

用法用量

1.一般剂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mg/m2,一日1次,连用五天,或一次30mg/m2,连用3天,并需适水化利尿。2.大剂量:每次80~120mg/m2,静滴,每3~4周一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mg/m2,以100mg/m2为宜。为预防本品的肾脏毒性,需充分水化:顺铂(PDD)用前12小时静滴等渗葡萄糖液2000ml,DDP使用当日输等渗盐水或葡萄糖液3000~3500ml,并用氯化钾、甘露醇及呋塞米(速尿),每日尿量2000~3000ml。治疗过程中注意血钾、血镁变化,必要时需纠正低钾、低镁。

不良反应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司琼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的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梢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几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机率约10~20%,若剂量≥1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它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5.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疹;6.其它:心脏功能异常、肝功能改变少见。

禁忌

肾损害患者,孕妇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监测末梢血象、肝肾功能、末梢神经毒及听力表现等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停药,并进行相应的治疗,避免采用与本品肾毒性或耳毒性叠加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戊炔喃苯胺酸、利尿酸纳等。静滴时需避光。(1)对既往有肾病史或中耳炎史者慎用。(2)在治疗中,出现下列症状之一者停用:①周围血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8万/mm3;②用药后持续性严重呕吐;③早期肾脏毒性的表现,如血清肌酐大于2mg/100ml或尿素氮大于20mg/100ml;或尿镜检在高倍视野中有白细胞10个、红细胞5个或管型5个。(3)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检查:①听力测验与神经功能检查;②血液尿素氮(BUN)、肌酐清除率与血清肌酐;③白细胞比容、血小板计数、白细胞总数与分类、血清氨基转移酶、转肽酶、胆红素与尿酸。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肾小球滤过率及肾血浆流量减少,药物排泄率减低,故慎用。如肾功正常,可给予全量的70%~90%。

药物相互作用

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或头孢噻吩等与本品并用,有肾毒性叠加作用;MTX及BLM主要由肾脏排泄,本品所致的肾损害会延缓上述两种药物的排泄,导致毒性增加。丙磺舒与本品并用时,可致高尿酸血症;氯霉素或其呋喃苯胺酸或利尿酸钠增加本品耳毒性;抗组胺药可掩盖本品所致的耳鸣、眩晕等症状。

药物过量

药物剂量超过120mg/m2,其毒性增加,尤其是肾毒性、骨髓毒性。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玻璃瓶包装,5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3460国药准字H20023461

生产企业
【名字】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43号
【邮编】
250100
【省份/国家】
山东省
【电话】
(0531)83126288/83126545
【传真】
(0531)83126688
【主页】
www.qilu-pharma.com
【说明】
原名:齐鲁制药厂
妊娠分级

FDA妊娠分级:D

哺乳期分级

顺铂: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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